第408章、漆金葫芦_我真不是盗墓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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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8章、漆金葫芦

  我见冥神有帮我的意思,赶忙将王大少及其祖先王修齐的事原原本本的讲给了她。

  “王修齐?哈哈,那个小鬼头,躲了我一千七百多年了,原来在搞这样的事。”

  “您认识他?”

  冥神点了点头:“我能记住的人不多,他是其中一个,这么说吧,比天赋和本事,十个你都未必是他对手。”

  “这么厉害?难道他不是凡人?”

  冥神道:“当然是凡人了,只不过被其他的凡人所推崇,早已被神话了而已。他之所以强,也不过是捡到了宝贝而已。”

  “宝贝?”

  “嗯,我哥的一件灵器,当初我母亲在制造你们这一季的人类时,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西王母那样的人,所以将你们的大脑开发设置了临界点,一旦超过这个临界点就会出现天才,再多就成了西王母了。”

  我赶忙随声附和道:“对,我知道,人类的大脑只开发了6%到7%。爱因斯坦则达到了10%,所以他是天才。”

  冥神不屑的说道:“那只是人类的猜测而已,人类的大脑是一个结构非常紧密、复杂的器官,日常所消耗的能量非常巨大,重约1.4千克,占身体总重量的2%,却消耗人体20%以上的能量。身体的能量被消耗,就需要及时进行补充,这就是你们每天工作、学习后感觉疲惫,晚上需要休息的原因。但是,这仅仅是你们大脑被开发了5%状态下的日常消耗。如果人类的大脑被开发到100%,消耗的能量就会成几何级数的増加,脑部消耗的能量将远远超过身体补充的能量。这种情况下,你们的身体就会承受不起,也许一个动作就会把你们的身体超出承受极限而崩坏。”

  她说的这些太复杂,我根本听不明白,只好转移话题道:“您说造人,难道您的母亲是女娲大神?”

  她点了点头道:“嗯,是的,她实际上叫灵娲,我哥哥和我是母亲到达这个星球后造的第一对人类,所以我们是人类最早的神。”

  我咕噜一声咽了口唾沫,照她的这个说法,这个星球竟然是由外星人打造的,人类则是他们的试验品,这理论几乎颠覆了我所有的宇宙观。

  冥神叹了口气道:“回到正题吧,在这个世界中,一切超自然现象其实都是由灵器造成的,我哥就是制造这些灵器的神,他之所以被称之为天帝,就是因为他所造的灵器,都是为了造福人类的,比如说河图洛书,那就是最早的灵器之一。但这些灵器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到,后果将会是灾难性质的。你所说的那个王修齐就是这样别有用心的人,他当初捡到了一个叫楚淇的灵器,将他的大脑开发到了百分之十五,成了亚神一般存在的人,而他拿到的楚淇既可以开发他的大脑,也会给他提供开发大脑所需要的能量,这才造就了他所谓神仙的身份。”

  通过冥神的这番解释,我终于理解了王修齐为什么会修出那么玄妙的大墓,借助神的力量想做什么都是一帆风顺的。

  只见冥神继续说道:“后来我哥在渡劫前,曾经让我回收那些流落在世间的灵器,我几乎收拾了全部,唯独少了楚淇不见踪影,最后费尽周折才发现在王修齐那里。可惜的是,那个楚淇太强大了,王修齐的大脑已经开发完毕,利用楚淇预测自己的未来,几次三番的躲过我代理人冥媒的追击,直到此事因为再也找不到他,才不了了之的。原来他竟将自己的三魂七魄深藏于地下,借此逃避冥界的追捕。倒也是个旷世奇才,可惜啊,这回又露出了尾巴。”

  我赶忙问道:“那您的意思,他现在只要有灵器楚淇,就可以继续逃避冥界了吗?”

  冥神点头道:“理论上是的,但是,从冥界到阳世间来追捕他,需要时间,就算是最好的鬼差也做不到发现他马上就能拘捕的程度。不过,依照我的推断,他暂时还没能拿到楚淇,之所以附身在自己后代身上,就是想通过基因记忆来解开藏匿楚淇的地方。另外,呵呵。我看他和你挺有缘的,这次就由你来对付他如何?”

  “我?他可是景明仙尊啊,我哪是他的对手。”

  “诶?别那么妄自菲薄吗,你现在可是我冥神的冥媒了,给你的那个金牌牌也是冥器哦,绝不亚于楚淇。再说了,你难道还害怕死吗?到了冥界,再让你回来就是了。”

  想想也是,他王修齐再厉害也不过就是弄死我,我连死都不怕了,还会有什么顾虑。

  于是我问向冥神道:“这金牌牌有名字吗?怎么操作?”

  冥神道:“它叫猩嵬,至于使用方法?没有,你只需要戴在身上就行了,可在可控范围内为所欲为。”

  说着,她又在包里拿出一只小葫芦来,这葫芦通体被涂满了大漆,闪耀着蓝汪汪的光芒,十分的耀眼夺目。

  “这个是我哥的漆金葫芦,名字叫追驷,关键时候你只需要将对方身体用刀划破,再拔掉这葫芦的塞子,说句:库马萨达,五哈林奇图库马达,他的三魂七魄便会被吸进葫芦里去。你将他带到冥界,这样即便他想逃也是逃不掉的了。”

  我点了点头,突然问道:“想当初您怎么不亲自去呢?”

  她白了我一眼道:“我堂堂冥神,会为了抓一个犯罪的凡人而出马吗?面子总是要撑着的,如果我亲自出马,我哥能笑话死我。再说了,你们凡人的时间对我来说就是白驹过隙,一千多年不过是个小节点而已,所以就给耽搁忘了。”

  我听她讲了半天,总结出来就是一个字:“懒!”

  这样一个童心未泯的女孩子,竟然是冥神?实在是太儿戏了,难怪人家说,投胎是个技术活,成为开世之祖的女儿,本身就是一种幸运。

  “去吧,马上去找王修齐,趁他没找到楚淇之前抓了他。”

  我赶忙补充道:“那追驷葫芦会不会把我朋友王灵祤的魂魄也吸走呢?”

  她摇头道:“不是教你咒语了吗,那咒语只是针对恶灵的,你朋友只要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,就一定不会被吸走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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