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_蜂鸣与浮萍之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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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

  杨雍对阿重更好了。

  对待感情,他笨拙如稚童,且固执,一旦认清了内心,那根反骨就成了从对方躯干中取出的,支撑着他身体,坚硬地生长。剥不掉了,深深黏住皮肉血脉,每个呼吸之间,都是对方的气味。

  对,身体知道,它一清二楚,哪怕是隐藏已久的秘密,或者嘴上不敢说的承诺。杨雍可以从很多方面照顾阿重的想法,比如选择他爱吃的食物,比如午休下楼和他一同度过时间,

  比如在路上行走不忘牵起手。但最有效的始终是床上放纵,全部敞开,以喜悦的心情接纳、吞吐。

  连阳台上红绿的花草,都得到温柔,在秋季仍蓬勃蔓延,织成一张网,网住来来去去的雾和晚霞。

  然而,杨雍还是没有直白说明——多难啊,一句“我爱你”堵在喉咙,嘴唇翕张——他曾记得一个作家说过:“爱情是极度冒险的行为。”就像不带伞走在随时可能大雨滂沱的旷野,就像踏上连接悬崖的木桥,危险和亢奋并重,不可预测。最按捺不住的时候,脑子里来回转着关于死亡、埋葬的事,爱一个人,竟然想到了化成白骨也要勾着手指,舍不得,放不下,再冷漠都变得柔情。

  称得上惊心动魄。

  他却已经在心底无数次提到“爱”,简简单单,又无比诱惑,仿佛用迷离声音让夏娃吃下苹果的蛇,可在这里智慧没有用处,爱情将使人昏头转向。即便被时间摧残,这份傻和天真还在,冒险家为了探索葬身山野,情人也可以闭着眼一直往前。

  又到一天的夜晚,灰色的厚重云层为天空增添立体感,边缘微微泛着暗青,带有一丝脱离现实的虚幻错觉。

  杨雍帮阿重收店,大雨不期而至,幸好关紧了门,水扑上来几乎看不清外面的东西。那些花还未摆整齐,错乱地堆在门边,高高低低,把他们逼在里头,好像除了对方身旁便无处可以落脚。阿重向他招招手,如变魔术似的到柜台背后掏出一盒点心,散发清淡的甜味:“我让人买的,听说很好吃。”

  “唔——”杨雍被塞了一块,咬下,没料到里面是流心,弄到下巴也是糖,黏糊糊。

  阿重很自然地凑上来舔,动作不重,完全是习惯。杨雍心里微动,稍微仰起脖子,彼此嘴唇相触,开始分享口腔的味道。点心有些掉酥,一抿就软,在彼此舌头纠缠的间隙融化,里面的流心也粘稠地沾到上颚、舌根,直到在舔舐中涂抹了整个温热的空间。已经什么都不剩了,但两人还在接吻,一不留神,腿撞着柜台,发出很轻的一声响动。

  耳朵向来灵敏,阿重顿了顿,稍微松开:“磕到了?疼吗?”

  “没事……”杨雍还微微喘着,眼尾泛红,显然是被夺去了太多呼吸,语焉不详地答道,“雨太大了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。”

  似乎察觉话中隐藏了另一层含义,阿重迟疑,试探地收紧双手,却发现对方没有反对,才高兴地把人抱到柜台上,在短促的惊呼声里埋下脑袋:“那就不回去。”他用牙齿咬开杨雍领口的纽扣,有些粗暴了,弄得掉线,不过沉迷在爱欲里的人放弃斥责他,而是催促一般揉着他肩膀。

  杨雍穿了件长袖的衬衫,此时被解了好几颗扣子,没到底,呈现一种若隐若现的风情,乳尖的红稍微点缀在衣服边缘。阿重知道这里敏感,故意吮上去,舌尖打着圈扫弄,令杨雍联想起平常对方吃糖的模样,愈加羞耻。可胸前感受的热量更猛,等阿重闭上嘴唇使劲地含,还时不时挑逗地咬一下,他便受不住了,急急地**起来。

  “做吗?”阿重玩弄了许久,才直起身,装模作样地拉上对方衣襟。衬衫的布料薄,贴在被舔得润润亮亮的**,立马被洇湿,几乎完全黏合在上面,更加凸显红肿的两颗。

  闻言,杨雍缓过神,转头看了眼依然雨水朦胧的室外,感觉这个位置应该不会被人看清,便用小腿勾了勾眼前人的腰:“做。”话音未落,他就被忍耐不住的人脱去了下身的束缚,配合着往后调整坐姿,好让**暴露出来,顺利触及硕大的性器顶端。

  若是旁人往花店里瞥一眼,或许会看见一个瘦的男人的背影,衣装齐整,却不知道他底下完全光裸,垂着两条白生生的腿,当中的密处正缓缓吞入属于另一个男人的硕大物事。

  诱惑如妖魔。

  仿佛半公开的场合让两人都兴奋起来,尤其阿重,他一直在**上有着诸多天马行空的想法,被应允了一个愿望,便开心得连埋在脊背里的翅膀也展现,赶忙收回去,怕地方局促会弄伤杨雍。

  店里的鲜花成为他们欢爱的背景,雨声安逸,这片小天地是独属于情人的伊甸园。

  可真是冒险——宁愿忐忑,也要迎合渴求——杨雍微微仰起头,阿重正奋力在他体内驰骋,舌头色情地舔舐他的喉结。他忽然想起了许久之前偶然看到的一句话,说爱上一个人是红嘴绿鹦鹉,红得羞涩,绿得清纯,一见着就叽叽喳喳叫个不停,心里欢啊。又是拈花的手,又白又柔,轻轻拂过心口,便熏熏然了,总能嗅到那股香气,总盼着对方再笑着一碰,再垂怜。

  “啊……太深了……”

  阿重喜欢面前人的**,听得他险些控制不住身体,张牙舞爪的,想要囫囵把人吞了,又怕太浪费,细嚼慢咽才够味道。“再多一点,阿雍,不要忍着。”他低声诱哄,于是没多久,对方就彻底放开了声音,只是耳根还红着,像立在花丛里鸣叫的鸟儿。哪里是春天?哪里都是春天?它的歌唱就是宣告。但外面是阴郁的秋,夜色和乌云巧妙地契合,光线进一步暗下来,无妨,**的人不管不顾了。最起劲的时候是雨幕浩浩荡荡落下来,杨雍含糊地尖叫起来,脚趾蜷缩,被狠狠射满了**,面上却呈现被滋润的光泽。阿重压着他,越发缠绵地与他亲吻,将一股又一股浓烈的爱意浇注。

  ……

  放肆到一定程度免不了付出代价,杨雍回家后就累得病了,浑身乏力,倒是不发热,软绵绵倒在床里。因为最近他工作很拼命,帮助部门解决了不少麻烦,部长听说他要请假,很爽快批准了,并叮嘱他好好注意身体。挂了电话,杨雍歪了歪头,有些不善地盯着为他泡感冒药的人,闷闷哼了一声。

  他们都以为是小事,然而,睡到半夜,杨雍突然被剧烈的疼痛袭击,这感觉只是一瞬,却足够将他从睡梦唤醒,心脏狂跳。他大口大口呼吸,在阿重起身试图查看情况的时候,声音略带惊恐地喊道:“有什么东西……在身体里……疼……”他从未试过如此惊慌失措,连带着阿重也乱起来,连忙拉开被子,只见杨雍的小腹不知怎么鼓了起来,伸手按一按,里面还微微颤动,仿佛生存着一些不该在里头的异物。

  杨雍张开腿,伴随着小腹传来的垂坠感越来越强烈,他死死抓住阿重的手,心里闪过一个堪称骇人的念头。很快,他的眼圈湿润,嘴唇渐渐变得苍白,努力克制着走了调的音节:“帮我——”

  似乎明白了对方的意思,阿重把人抱到浴室,放入一缸温热的水中,然后将眼前两条一直战栗的腿分得更开,使臀缝中隐藏的秘密洞穴展露出来。在灯光下,**不安地蠕动,渗出了些许汁液。阿重屏住呼吸,尽管这对他而言意义不大,但他依然紧张,手指慢慢伸进去,就着温水像平日给对方开拓那般探索甬道深处。

  杨雍紧闭着双眼,仅能凭感觉分辨附着在自己血肉上的是一团团如卵的东西,被手指触碰,它们相互挤压,争先恐后要从他身后出来。无奈之下,杨雍唯有配合阿重的举动,用尽全身的力气“生产”,哪怕他并不清楚这些近似卵的球状物到底是什么构造,又为何诞生在他这具弱小的人类躯壳里。

  整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一个小时,由于“产卵”的同时**到了身后的每一寸,杨雍被迫不间断地承受**,双手紧握住浴缸边缘,指节都发白了。如果不是阿重始终陪在旁边,用亲吻、轻柔的抚摸安慰他,他很难坚持,当最后一个外壳柔软的球体排出体外,他终于崩溃地瘫软下来,冷汗满身。

  阿重没有留心对方身下那堆洁白、半透明的东西,而是心疼地把人搂出来,开了淋浴头仔细用热水冲洗痕迹,再拿起毛巾擦干,才回到卧室床上。杨雍困倦极了,不自觉蜷缩起来,却还记着自己刚才经历了多么可怕又羞耻的事情,低声道:“那些……我不知道……把它们留着……”

  “嗯,你先睡吧。”因为听他提起,阿重琢磨了一阵,隐约明白对方孕育的东西的真相,所以心平气和地回应,“我在这里。”

  杨雍知道他对待正事很认真,放心下来,像放任自己坠入深渊一样坠入了深沉的睡眠中。

  第三十五章妒也风情

  毫无疑问,杨雍在嫉妒。

  他终于体会到,所谓喜爱,是嫉妒一切和对方接近的东西,包括空气,包括浮尘,包括从他体内诞生的卵。虽然阿重表示这些软壳的玩意不过是通过他们交合,由**、血、遗传细胞或者更多说不清的因素产生,从而寄生在血肉的组织,而不是真正意义上拥有生命的个体,但杨雍仍是觉得不爽。

  当他恢复过来,在清晨的单薄日光里起身,阿重正为他煮粥,而那些卵被放置在靠近阳台的地上,装在盆里,给他一种滑稽感。杨雍蹲下身,拿起一个挡在眼前,光线透过去,里面是半凝固的液体,夹着错综复杂的线条,或许是血管,或许是其他,反正他不懂。果然是没有活力的——这些东西仅仅得了皮囊,无论杨雍的身体被如何同化,都无法与真正的虫结合,孕育出下一代。

  “真好啊……”他自言自语,似乎为此感到庆幸。

  先前杨雍猝不及防产下了这堆白卵,慌乱着,无暇多想,但冷静下来后,他便担忧它们会破壳而出,占据阿重的视线。他不是雌性的虫,也不是人类女人,只是一个想要和阿重共度此生的普通男人,所以他不需要后代,更不希望有什么插入他们之间。

  他多么嫉妒。

  阿重也隐约感觉到了,今天不去开店,就在家里陪他。杨雍到底是经过一场折腾,身子还有些弱,窝在对方臂弯里打盹。尽管妒意旺盛,但他始终是个寻常人,心性再强,也难以把看似孕育生命的东西杀害,因此只是听从阿重的建议,把一堆卵留在阳光能照射的地方,再过几天,它们便会全部干瘪、融化,无声无息消失。

  当然,按照阿重的本能,他下意识感觉那些卵是极富有养分的,若是他同族的雌虫,或许会将它们通通吃下?就像地球上许多动物那样,母亲把不成形的或者柔弱到无法生存的孩子吞食,由此补充营养,更好地照顾其他身体强壮的后代。但杨雍心底应该对卵非常嫌恶,他也不愿意对方把过多注意放在上面,更隐秘地享受着来自对方的嫉妒,干脆留它们自生自灭。

  他们之间短浅的相逢,就要结束了。

  几天后,卵已经全部缩小,被太阳一晒,粘稠的液体慢慢蒸干,果真不留一丝痕迹。杨雍感到难以形容的惆怅,同时,庆幸更深,令他脸上露出笑容。阿重心知是自己的缘故,才让对方“怀孕”,继而体会到“生产”的苦楚,每晚回来,都要拿一束鲜花当做礼物,分外显眼,连附近的住户也都猜测到了他们的关系。

  闲言碎语肯定少不了,但两人不是在意旁人的性格,只要一个安静的屋子,在里面亲吻、**,就已经足够了。

  杨雍的心情柔和下来,回想先前,也觉得有些好笑,那嫉妒使他成了卖弄风情的戏子,演着难堪,演着叫人怜爱的戏份,去博取对方抚慰。可他毕竟不是依附的菟丝子,阿重也并非高高在上的树,他们的感情相互匹敌,多一分嫌浓,少一分则淡。还有什么好时光?这就是好时光,好到早晨起来觉得秋风那么暖,好到傍晚归家觉得彩霞那么美。

  公司里要挑人,杨雍能力足够,又得了部长青眼,一努力就上去了。但流言也起来了,说他作风不正,杨雍听后只想笑,在大庭广众下,和同事们聊天:“对啊,我有男朋友,开了不远的那家花店,他人很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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