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6、第 36 章(捉虫)_九十年代翻身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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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、第 36 章(捉虫)

  程宝菱制定了详细的复习计划,语数外靠平时的积累,临时抱佛脚作用不大,但其余几门副科考试前半个月抓紧复习效果显著。程宝菱的重点也以这六门副科为主。

  家里地方太小,她吃过晚饭,背着书包去省示范学院的图书馆自习室学习。

  程珍秀陪着妹妹一起,她读的是中文专业,还有两年毕业,对于毕业后做什么尚无想法,但她现在却可以多考几个证,诸如会计从业资格证,教师资格证等,有备无患。

  姐妹俩各做各的事情,互不打扰。

  师大的学生好学不倦,图书馆常年满座,有时候不提前去占座就会没座位。

  程珍秀说不用担心占座的事,“我有个同学帮我占了座。”

  程宝菱道:“那我们请人家喝果汁吧,总麻烦别人占座不好。”

  程珍秀点点她的小脑瓜子,“你姐姐我早想到了,放心,占座是互相的,我有时候也帮他占座。”

  “是江迎欣姐姐吗?我有好几天没见到她了。”

  江迎欣是大姐函授学院的同学,两人关系特别好,大姐有时候会带她来家里做客。

  “不是她,她最近找了一个家教的工作,晚上给人孩子补习功课,占座的是我隔壁班的同学。”程珍秀含糊地说。

  “哦。”程宝菱随口应了一句。

  本地虽然在秦岭淮河一线以南,寒冬的气温在零度徘徊,看起来似乎比北方动辄零下十几度暖和很多,其实是真冷啊,再加上京市位于两江交汇处,那么这冷里,还添加了刻骨的湿气在里面,又湿又冷,而且没有任何取暖工具,完全是靠本地人的一身正气硬抗。

  姐妹俩出门时裹紧厚厚的棉服,带毛线帽子,武装到牙齿,各自的书包里塞着一条毛毯,等进了自习室搭在腿上保暖用,自习室里的大多数人也是这么做的。

  常来自习室的程宝菱见到了认识的人积极打招呼,甜甜地喊:“哥哥、姐姐。”

  家里经济宽裕后,何佩瑜舍得在吃喝上给孩子花钱,每天早上的牛奶,每餐鸡鸭鱼肉不间

  断。程宝菱处于长身体的年纪,充分地吸收食物的营养,来京师后,很是长高了几厘米,脸又圆了几分,好在她年纪小,月牙眼配圆圆的苹果脸,人蓄无害,很招人喜欢。

  自习室的小姐姐们很喜欢——捏她的胖脸颊,同时她们也很喜欢用好多好吃投喂她:大白兔、麦丽素、果丹皮、西瓜糖,有一次她甚至吃到了巧克力!

  看来自习室的小姐姐们打算把她喂得像个圆团子一样。出于礼尚往来,程宝菱反过来投喂小姐姐们,她拉开书包,同样掏出一堆零食请小姐姐们吃。

  她带来的是跳跳糖、虾条、猪肉脯、泡泡糖这些,最受欢迎的居然是泡泡糖,嚼几下,吹出一大泡泡来,特别好玩。

  小妹经常过来,连带着自己的人缘都好了几分,程珍秀失笑,觉得自己的妹妹就是个小人精。

  寒冷的冬天吃什么其实都不如一杯热乎乎的奶茶更能满足人的味蕾。正当程宝菱怀念上辈子的奶茶时,忽然闻到一股甜腻腻的奶香味,抬头就看见一个女生正在冲泡一杯棕红色的饮料。

  她悄悄问大姐那是什么,程珍秀低声说:“麦乳精啊,你忘啦,上次妈妈说给我们买一罐,你不喜欢,说要喝牛奶,妈妈就给我们定了鲜牛奶。”

  程宝菱终于想起来,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麦乳精啊。这个年代大家公认的营养品,但程宝菱总觉得麦乳精就是饮料,齁甜,没什么营养,不如真正的牛奶。

  不过,牛奶有营养,但比起口味来,还是齁甜的麦乳精更吸引人啊。

  程宝菱想起了以后风靡华国的奶茶,她觉得麦乳精与奶茶有异曲同工之妙啊。

  奶茶起源于英国,后来经由英国人带到了香港,形成了独特的港式奶茶,之后传入台湾,台湾又形成了有自己风格的台式奶茶。现在是九十年代,广城等地应该有奶茶了吧?

  程宝菱想起上次在凌子嫣家里,凌姆妈给她们做的奶茶来。

  她在这学校周围开一家奶茶怎么样?

  这是有先例的。程宝菱读大学的时候,学校里就有一家名叫地下铁的奶茶店,面积很小,

  最多不超过十平米,收银、卖茶这些工作一个人就能搞定。她有个学长在大学期间承包这家店,租金每年五万,再花钱招一些勤工俭学的学生看店,临到毕业,学长将奶茶店转手,听人说,光这四年,他的净利润至少有二十万。

  那时候京市比较好地段的房价才两千多一平,等于说这位学长大学毕业已经给自己挣了一套房子。

  芳龄十岁的程宝菱再一次哀叹自己的年纪实在太小,要是像大姐这个年纪就好了,只能等以后看能不能找个契机给妈妈说这件事。

  晚上九点钟,自习室的铃声响起,提醒同学们该收拾收拾离开自习室了。

  程宝菱整理好书包,乖巧地等大姐。

  程珍秀一点都不急,反而有点磨蹭,她说:“宝菱,你到图书馆外面等我,我跟同学说几句话。”

  行吧,程宝菱拎起书包打算先出去,突然一个男生抱着几本书过来来,一脸严肃地说:“程珍秀同学,给,这是你要借的书!”

  程珍秀接过书,“谢谢你。”

  两人之间的距离至少间隔半米以上,都是一副非常正经的样子,甚至连眼神对视都没有,程宝菱却从大姐微红的脸颊,躲闪的眼神中,嗅到了一股春天将至的气息。

  她偷偷打量男生,中等个子,平头精神小伙,五官端正,衣着朴素。

  程珍秀去牵妹妹的手,“我们回去吧。”

  大姐今年十七岁周岁,按虚岁就是十八了,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对某人有好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。

  就程宝菱自己读高中时,还曾暗恋过同桌帅气小哥哥。

  出了学校,她就当啥也不知道。

  可是她亲爱的姐姐就像说“隔壁老王不曾偷”那句话的邻居一样,开始对着自己的小妹解释。

  “宝菱,那个男生是我的同学,不过他不是我们函授学院的,他是本科中文系大三的学长,我们是在中文系的一次诗歌活动上认识的。他是学生会副主席,大一那年就入了党,成绩特别好,连着两年拿奖学金。”

  “学长在我们学校图书馆勤工俭学,听说他从来没问家里要过生活费,

  他很热心帮助同学,经常帮我们借书找资料。”

  哇,履历不错,成绩好,勤奋朴实,热心助人,这些对情窦刚开的小女生特别有吸引力。

  程宝菱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,特纯良地望着姐姐。

  程珍秀突然觉得自己这个妹妹还这么小,什么都不懂,自己反而可以把一些隐秘的心事说给小妹听。

  以前她跟二妹珍雪无话不谈,但二妹读高中,住校,学习紧,而且有些心事,程珍秀觉得说给二妹听太害羞了。

  比如就像现在,她这么夸一个男生,聪明的二妹肯定会反应过来,继而就会问自己是不是喜欢那个男生。

  傻乎乎的小妹完全不知道,她就是听姐姐提及自己的一个同学而已。

  程珍秀心里有一丝得意。

  回到家,程宝菱发现大姐借的书竟然是琼瑶小言!

  《烟雨蒙蒙》、《在水一方》、《窗外》、《菟丝花》,程宝菱松了口气,幸好没有什么碧云天,新月格格之类的。

  程珍秀说:“我们好多女同学都去图书馆借琼瑶的书,我是托了学长才借到了这几本。”

  其他三本程宝菱都看过电视剧,虽然主角都是恋爱脑附体,但好在三观没歪,《菟丝花》没看过,她得先看一看。

  这个时候大人也没什么小孩子能看不能看的意识,总之,程宝菱花一个周末看完了菟丝花。

  处处伏笔,情节环环相扣,出乎意料地勾住了读者的心,叫读者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后续故事的发展。

  菟丝花一样的第三者最后因愧疚自尽。程宝菱还是觉得这个结局不够爽快,菟丝花固然可恶,那个男的难道就不可恶吗?

  男人自卑到只敢喜欢仰望他的女人,菟丝花里的罗教授如此,陈家洛对翠羽黄衫亦如此。

  呵,男人!

  程宝菱把书换给了姐姐,顺便提了一嘴,“故事写得挺好看的,因果轮回,这个第三者下场不好,出轨的男人也迟早遭报应。不过这些个男男女女光谈恋爱了,他们不用吃喝拉撒,不用上班挣钱吗?”

  眼睛红红的程珍秀那点怅然的心思没了,

  是啊,人要吃饭,要生活,就得挣钱啊,就看妈妈挣钱多辛苦,哪还有什么心思讲风花雪月?

  程宝菱总结一句:“谈恋爱不如挣钱,男人会出轨,钱就不会。”

  程珍秀:“小妹,你这想法……”

  程宝菱说:“我在书上看的。”

  “什么书?”

  “围城啊。”

  “是吗?”程珍秀半信半疑,决定有时间借来看看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大家晚安,明天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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